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固体(煤、金属及非金属)矿床开采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采矿工程师的基本能力,能在采矿领域等方面从事矿区开发规划、矿山(露天、井下)设计、矿山安全技术及工程设计、监察、生产技术管理科学研究的高等工程技术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岩体工程力学、采矿及矿山安全及工程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术,受到采矿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矿区规划、矿山开采设计、岩层控制技术、矿山安全技术及工程设计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采矿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矿区开发、矿井开采、巷道开拓的设计方法;
3.掌握矿山压力及岩体工程监测、矿井通风与空调、矿山安全以及矿井灾害预防等技术;
4.具有先进的生产组织和技术管理基本能力以及新工艺、新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初步能力;
5.熟悉国家有关采矿工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力学、矿业工程。
主要课程:岩体力学、工程力学、采矿学、矿井通风与安全、电工与电子技术、采矿机械、矿山企业管理与技术经济分析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地质与测量实习、采矿认识、生产及毕业实习、计算机应用及上机操作、课程设计(机械零件、采矿、矿井通风与安全等)、毕业设计。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