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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 国标代码:14488
  • 所在省市:陕西 - 西安市
  • 院校隶属:陕西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高职(专科)
  • 院校类型:艺术
  • 招办电话:029-87801470
  • 高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

招生章程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全日制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488

  二、院校性质: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面向全国招生;以艺术为主、理工文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高职

  五、办学类别: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六、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七、体检标准: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录取规则:

  1、所有艺术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部分专业兼招文理科。原则上按以下录取原则:

  (1)陕西省内艺术类专业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办法有具体要求,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

  (3)我校不承认考生其他学校的相关成绩。

  2、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对符合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实际的总成绩排队。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志愿(及专业志愿顺序)。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校尽可能与考生取得联系,再次征求其意见。如还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九、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十、学费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5000/学年;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专业:4000/学年;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7000/学年;装饰艺术设计专业:7000/学年;雕塑艺术设计专业:7000/学年;音乐表演专业:7500/学年;舞蹈表演专业:

7500/学年;影视多媒体技术7500/学年;电视节目制作7500/学年;戏曲表演专业:免费。

  住宿费:800-1200/学年(有暖气、有卫生间)650/学年(有暖气)

  以上费用均按学年缴纳,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十一、奖学金及济困助学措施:

  1、奖学金:

  A、国家级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年;2)励志奖学金(针对贫困学生)5000/·年。

  B、校内奖学金:

  学校设有天丰艺术教育奖学金:为优秀学生每人每年资助7000元。

学院设立其它奖学金:特定、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学生干部奖、品德优秀者奖、突出贡献奖。学院分别给予300015001000600500元奖励。

  2、济困助学措施:

  A、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B、国家助学金2500-3500/·(针对贫困生)

  十二、学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

  学校名称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招生简章公布。

十四、学校通过学院招生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网址:http:// www.sxavc.com)。

十五、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六、报名地址:西安市文艺南路111号。联系电话:029-8789478987801470

十七、本章程由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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