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
2、学校部委码:10690
3、校址(含校区名称):昆明市五华区麻园艺院巷4号
4、办学地点:昆明市
5、邮政编码:650101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层次:本科
8、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舞蹈学本科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无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健康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F、我院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全国高考)两个阶段。专业考试结束后,各专业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高考结束后,我院作为“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将自行划定各专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报相关省(区)招办备案即可。文化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G、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认定云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及我院专业考试成绩;
H、凡报考我院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I、2008年我院艺术设计学本科、艺术设计(民族民间、服饰艺术设计)本科、摄影(商业摄影与媒体)本科专业实行“专业总分+文化总分”择优录取。
9、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
(1)理论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2)应用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
(3)师范类:每生每学年8500元。
10、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认可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11、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71—6249078 6079908
(2)传真:0871—6079908
(3)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麻园艺院巷4号
(4)E-mail 地址:zb@ynart.edu.cn
(5)院校网址:www.ynart.edu.cn
招生负责人 :丁煜伦 校方负责人:陈勇(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