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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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

  • 国标代码:10662
  • 所在省市:贵州 - 贵阳市
  • 院校隶属:贵州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医药
  • 硕士点:3
  • 招办电话:0851-88308474
  • 高校地址: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栋青南路_甲秀校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东路50号

招生章程


贵阳中医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贵阳中医学院(国际代码:10662)是贵州省属公办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生。学院分为南、北校区。北校区位于贵阳市市东路50号;南校区位于贵阳市富源南路548号。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4.5+1.5试点班)本科专业的第一学年即高职(专科)专业均在南校区就读;中医学(中医英语方向)前两年在大连外国语学院就读,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英语方向)、护理学(护理英语方向)前两年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就读,非上述情况均在北校区就读。

招生计划:

本科1267人,高职200人,另有少数民族预科20人。

录取规则:

1.本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内容符合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

2. 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部门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省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院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3.录取原则和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各省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和《贵阳中医学院录取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专业填报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科目成绩优良者优先录取。对总分偏低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对江苏考生按照《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规定,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采用“先分数后等级”方式。

5. 中医学(中医英语方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英语方向)、护理学(护理英语方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6. 中西医临床医学(4.5 +1.5年制试点班):本专业分为中西医临床医学和应用心理学(临床心理学方向)两个教学阶段,旨在培养中西医临床医学及临床心理学高级复合型人才。学生在第一阶段(4.5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可在第五年获得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证书及医学学士学位并进入第二阶段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将转入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学习。学生在第二阶段(1.5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可在第七年获得应用心理学(临床心理学方向)毕业证书及第二理学学士学位。

7. 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考生;其中,中药学专业前两个学年以中药学主要课程为基础,第三学年开始进行专业及课程分化,下设有中药学、中药学(苗药方向)和中药学(分析方向)三个专业及方向,根据各专业方向特点开设相应的课程。

8. 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

9.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高考体检标准统一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和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女生身高1.58以上。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

其它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阳中医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市东路50      

邮编:550002

联系电话:08515652605                

传真:08515652269

Http//www.gyctcm.com                  

E-mailgzy_zs@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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