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南通职业大学
在山东、河南、福建、安徽、浙江省招生章程
1、南通职业大学,学校代码11052(国标) ,各省代码见各省招生考试报考指南
2、校址(办学地点):南通市青年东路139号
3、邮政编码:226007
4、办学类型:公办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
(5)、录取规则:
A、严格执行各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录取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B、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学费标准为普通类每生每学年4140人。
7、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381050716,81050717,81050718
(2)传真:051381050716,
(3)联系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39号
(4)E-mail地址:ntzb@mail.ntvc.edu.cn
(5)院校网址:www.nt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