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云南省省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开展本科学历教育的资格。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州府蒙自,交通便利,气候宜人,风景秀丽。
一、学校名称、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1.学校全称:红河学院
2.部标代码:10687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性质:公办
6.外语语种: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语种,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教学。
7.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红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
3. 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4.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结合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5. 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成绩:舞蹈学专业在各省只认可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音乐表演、音乐学、艺术设计、绘画4个专业在山东、江西、湖南、广西四个省(自治区)只认可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在云南省认可省统考成绩;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考成绩。
6.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7. 报考英语、越南语、泰语、对外汉语、国际政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生源省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8. 越南语专业采取“1+
9. 泰语专业采取“1+
10.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11.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考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三、收费标准:学费执行云南省高等院校招生收费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年400—1200元(按实际住宿标准收)。
四、我校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各项政策和措施,以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五、校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县
邮 编:661100
电 话:0873—3694008(兼传真)、3694007
学校网址:http://www.uo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