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三条 常熟理工学院
院校代码:10333(教育部)、1263(江苏省)、1637(江苏省中外合作办学)、1789(江苏省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
院校性质:江苏省属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东湖校区: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东南校区:江苏省常熟市湖山路99号
第四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常熟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12-52251131(兼传真)、52251136
网 址:http://zsb.cslg.edu.cn/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江苏省普通类本科录取办法
报考常熟理工学院普通类本科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达到“BC4C1合格”(即普通类选测为B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进档考生的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总分为主,并结合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等级高低,择优录取。
2、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分数和等级都相同时,理科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科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外语专业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英语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超过全省英语平均分8分及以上,日语、德语、朝鲜语专业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全省英语平均分。
4、对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
第六条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满足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要求。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录取:美术类专业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
对考生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德语专业英语和德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朝鲜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对于非外语专业招生,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八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九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预留计划录取办法
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一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
第十二条 各学院和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的相关说明或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