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有关民族语言史、古代汉语、有关民族现代语言、现代汉语、汉语一民族语语法对比、文学概论、有关民族文学史、中国文学史、有关民族历史、有关民族文字史、有关民族文写作、中国文献学、有关民族古籍概论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有关民族语言实习、翻译实习、语言调查等,一般安排8周左右。
学年:4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全面系统知识,能在少数民族教育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从事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学、文献的教学、研究、编辑、翻译、新闻、文学创作等方面工作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关民族语言、文学、文献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能力: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有关民族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
2.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以及与专业有关的新闻、历史、哲学、艺术、计算语言学、心理学、教育学、行政管理学、文书学、逻辑学、民族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学修养和鉴赏能力,能阅读古典文献;
4.了解我国关于民族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5.了解本学科的前沿成就和发展前景;
6.掌握有关民族文献资料的查询方法,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初步的科研能力。
备注: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蒙、维、朝、哈等少数民族语育文学)(师范类)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全面系统知识,能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关民族语言、文学、文献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理论和实践的训练,形成良好的教师素养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儿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