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录音设备及相关软件,具有声音(音响)设计、音频节目制作、声音创作的能力,能在广播、电视、电影系统和文化艺术部门(机构)从事声音(音响)设计、录制、创作的高等职业专门人才。
核心能力:声音录制、声音处理能力。
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视唱练耳、配器法、视听语言、电影声音、录音声学、录音设备、声处理设备、摄录编技术、音乐录音基础、录音工艺、同期拾音技巧、后期制作技巧、影视声音创作、环绕声制作技巧、数字音频工作站等。
就业面向:广播、电视、电影系统和文化艺术部门从事声音(音响)设计、录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