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校代码:13138)于1958年创立,是广西唯一的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学校。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6400多人,专职教师340多人,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四年名列广西高校第一。
学院本部:南宁市秀灵路西一里6号
中兴校区:南宁市中尧路17—2号(距本部仅3公里)
http://www.gxjsxy.cn Email:gxjszb@163.com gxjyzhaoban@sina.com
招生电话:0771—3834473 3836067
二、我院2008年面对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生2050人。各地详细的招生类别、专业、人数和学费标准,请参阅各地高招办向社会公布的高考招生信息。
三、招生科目:各专业以理工类考生为主,兼招文史类考生;部分专业在广西招收艺术类(美术、舞蹈、音乐和播音主持)考生,艺术成绩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为准。
四、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
五、录取程序及要求
(一)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段段清(20分为一段)的办法,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1专业志愿,其次满足第2专业志愿、第3专业志愿,直到录到第6专业志愿为止。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但要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可按各省相关政策复征录取或降分录取。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调剂录取到相近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考生:在高中阶段被评为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在高中阶段获取市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或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的考生;参加当年高考并符合录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军属子女等。
(二)外语要求:英语。
(三)无男女生比例和民族类别限制。
(四)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各专业不招收色盲或转氨酶超过正常范围的考生;身高一般要求男生1.65米、女生1.55米以上,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身高条件。
(五)考生可以使用高考查询卡、登陆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我院所有新生录取通知书均通过中国邮政的特快专递寄发。
(六)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也接受社会、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七)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但第一学期末综合成绩名列班级前10%的优秀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六、收费标准:我院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学费参考标准为5500~6500元/年,住宿费为400~800元/年,书费按实支收取。
七、土木工程系和管理工程系的新生第一年安排在中兴校区学习,第二、三年安排在学院本部学习。其它专业新生安排在学院本部学习。
八、我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国家普通高校学生助学贷款
(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四)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人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年?人
(六)广州助学金:1000元/年?人
(七)学院奖学金
(八)学院“一分钱”基金会助学金
(九)学院新生奖学金:高考成绩在本省(市、自治区)三本线以上且名列我院新生前列的,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
九、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按时报到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一、本章程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