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九龙路111号(本科),合肥市泗州路40号(专科)
五、录取规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为最大限度保障进档考生利益,综合考虑进档考生成绩与专业志愿的关系,我校录取按“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第1至6专业志愿级差分别为5、4、3、2、1分。
4、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及其它因素,我校有关专业限定其它录取条件如下:
本科:英语、对外汉语专业及国防生各专业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专业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对外汉语专业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英语、对外汉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口试成绩“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专科:各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要求不低于80分。
以上录取条件适用于高考成绩为原始分的省份,对高考成绩折算为标准分的省份,录取条件将根据各省情况作相应调整。若当年高考英语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校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英语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5、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我校已公布的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1、本科
①文科(含文理兼招)专业:4000元/生/学年,其中部分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4400元/生/学年;
②理科专业:4500元/生/学年,其中部分培养成本较高的专业4950元/生/学年。
③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
2、专科
国内三年:安徽大学学费9000元/人/年。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志愿填报手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为准。
八、其它说明:
1、凡报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考分高出各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50分(含50分,实行标准分的省份进行相应折算)者,在专业不限报的前提下,可优先录取到所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本条件的新生在入学报到后两周内,还可在我校今年招生的本科专业中重新申请调整一次专业。调整专业实行“本人自愿、定额择优”的原则,须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接收专业的名额和高考单科成绩等规定向学校提出专业转修申请,由学校统一审查并公布。
2、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我校有关专业不录取文件所列“患有疾病‘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的考生”。
3、报考我校国防生的考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上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政审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未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专业技术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报考我校国防生的考生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批本科控制线方可按规定参加政审、面试和军检。
4、今年我校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均实行中外合作办学的“3+1”模式,学生在我校修读三年普通高职专科课程并学业合格,授予安徽大学高职专科文凭;符合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就读条件的第四年可赴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就读(一年),成绩合格者由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颁发本科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学位证书。格林威治大学一年本科学费按英国当年的收费标准执行。有关专科“3+1”招生具体事宜详见安徽大学招生网。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http://jwc.ahu.edu.cn/zsb 电子邮箱:zsb@ah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本科:0551-3861230,3861777;专科:0551-3861230,448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