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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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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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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

211
  • 国标代码:10272
  • 所在省市:上海 - 上海市
  • 院校隶属:教育部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财经
  • 硕士点:16
  • 招办电话:021-65904372
  • 高校地址:主校区: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_中山北一路校区: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369号_昆山路校区:上海市虹口区昆山路146号
  • 博士点:9

招生章程


上海财经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

   址:上海市国定路77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所在省市的招生数:见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书。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选考语种无限制。

男女生比例: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

1. 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 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

2. 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3. 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

4. 我校在专业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5. 专业录取时考生按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 我校按照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阅考生的档案材料。

收费标准:我校按学分制要求收取学费,每生年学分收费标准如下:

1.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15000/
  2.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5000/
   
住宿费:1200/学年(不含寒、暑假)

奖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人民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500至8000元不等。

助学金:学金金额为每月150至300元。学校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和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贷款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招生网址:http://zs.shufe.edu.cn     

电话021-6590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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