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街长清公路15公里处。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朝鲜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0元。
专科专业:
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国际经济与贸易只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中的体检标准;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一)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一般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①承认省艺术联考成绩及各省艺术类录取原则,对投档至我院的考生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②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四)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和各专业资源情况与生源省招生办协商,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五)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与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tourcollege.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青公路15公里处 (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333、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传 真:(0431)89811999
联系人:冷老师、仇老师、张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