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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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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

211
  • 国标代码:10673
  • 所在省市:云南 - 昆明市
  • 院校隶属:云南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硕士点:42
  • 招办电话:0871-65032173 65033819
  • 高校地址: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_东陆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
  • 博士点:21

招生章程


云南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及地址
云南大学是一所集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管理科学为一体的多学科综合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云南省和教育部重点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大学。
云南大学校本部位于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洋浦校区位于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距校本部约15公里,2009年录取的新生,在洋浦校区入学就读,其中艺术类新生在校本部。
二、学科及办学类型、层次
云南大学现设有17个学院、8 个研究院、1个公共教学部,76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育九大学科门类。办学类型为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有重点本科和一般本科。
三、录取规则
(一)重点本科、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一般本科)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分数和志愿相同的,按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三)男女比例不限(国防生除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武警国防生的政审、体检及有关要求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
(六)“国际经济与贸易”和“国际政治”两个专业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00分。
(七)“景观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安排转其它专业。
(八)报考外国语学院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外语口语统考成绩不得低于B级;其它省区有外语口语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九)“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限招英语专业(文理兼招)。两年后,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选择英语专业学制为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四年制专业学制为5年(即2+3模式)、五年制专业学制为6年(即2+4模式);也可以选择到国外和我校有合作协议高校相应专业继续学习两到三年(即2+2或2+3模式),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获得我校与该校双文凭。
(十)“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文化录取控制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十一)艺术类录取按招生省区的规定及相关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执行。
四、学费标准
(一)云南大学2009年录取新生缴费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以各省级招办《招生计划报》公布的为准。
(二)根据有关规定,软件学院录取新生入学后,一、二年级按重点本科标准收费;三、四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12000元。
(三)根据有关规定,“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学生,第一、二年学费(待定);第三年起转入其他专业后,按所在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五、毕业证书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六、其他
1、学校继续实行《云南大学优秀新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2、本章程不含独立学院。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址:www.zsb.ynu.edu.cn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话:0871—5032173
08715033819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zx@ynu.edu.cn
2009年云南大学武警国防生招生章程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经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协商并签订协议,从2002年起云南大学每年为武警部队招收培养国防生。2009年招生简介如下:
专业和招生数通信工程专业:40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40名。
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 具体招生地区及计划分配见《2009年云南大学招收武警国防生计划表》。
招生对象1、符合云南大学在当地招收本科生的条件;2、符合参军入伍政审和部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1.62米以上,每一眼裸眼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OODS等效球镜以下,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3、必须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4、限招理科类考生;5、全部为男生。
报名形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按当地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当地报名,填写提前批次志愿,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录取方式按照军队院校从地方招生以及招收国防定向生的办法,由当地武警总队干部处协同省军区干部部门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政审和体检。合格者,由云南大学按照录取条件,同军事院校提前批次择优录取。
培养和管理被录取的国防生在享受云南大学国家计划生待遇的同时,又享受国防生待遇。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武警部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按每人每年10000.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学费5000.00元,由武警部队与云南大学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5000.00元,由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选培办按照标准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武警部队还给国防生统一发放部队被装,并负责抓好国防生军政训练,协助云南大学做好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云南大学负责国防生的教学、管理和毕业资格的审定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国防生按照云南大学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管理的同时,着眼培养目标,参照部队条令条例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国防生平时着便服,军政训练或统一组织活动时着军服。
毕业分配国防生毕业后,统一分配到武警部队工作。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
武警部队驻云南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91
联系电话:0871)5031701 5034261
联 系 人:夏永华 于刚强 王胜
云南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2、云南大学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成绩。
3、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绘画、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考生专业志愿无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第3条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如本招生章程与当地省级招办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当地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址:www. zsb.ynu.edu.cn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话:0871—5032173
08715033819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nu_ zszx @ynu.edu.cn
云南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山东)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山东省招办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2、报考美术学、绘画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云南大学将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3、文化课考试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且收到云南大学专业合格通知(文考通知书)考生,绘画和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4、艺术设计专业与绘画专业可以相互兼报,考生专业志愿无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第3条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如本招生章程与山东省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山东省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山东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址:www. zsb.ynu.edu.cn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话:0871—5032173
0871503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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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湖北)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湖北省招办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2、报考美术学、绘画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云南大学将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报考音乐学的考生,云南大学认可省统考成绩。
3、文化课考试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考生(美术类考生须收到云南大学专业合格通知,即文考通知书),绘画和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美术学、音乐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4、艺术设计专业与绘画专业可以相互兼报,考生专业志愿无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第3条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如本招生章程与湖北省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湖北省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湖北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址:www. zsb.ynu.edu.cn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话:0871—5032173
0871503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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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江苏)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招办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2、云南大学认可江苏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成绩。
3、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且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3门,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美术类专业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4、考生专业志愿无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第3条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如本招生章程与考生所在江苏省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江苏省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江苏招办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址:www. zsb.y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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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2009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浙江)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以浙江省招办公布为准。
二、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2、云南大学认可浙江省艺术类专业联考的成绩。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浙江省艺术类本科录取线的条件下,按浙江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音乐学、美术学专业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绘画、艺术设计专业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3、考生专业志愿无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第2条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如本招生章程与考生所在浙江省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浙江省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三、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以浙江招办公布为准。
四、毕业证书: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址:www. zsb.ynu.edu.cn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话:0871—503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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