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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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 国标代码:12493
  • 所在省市:上海 - 上海市
  • 院校隶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院校层次:专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招办电话:021-66109601
  • 高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原平路55号

招生章程


2009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

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37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除学前教育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余专业男女招收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校招办具体执行,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A、提前批、艺术类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本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B、上海市第三批(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对进档我校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市考生:在当地相应的批次分数线之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

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高职教育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10000
沪价行[2000]120

2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14000
沪教委财[2005]34号沪教委财[2003]35

住宿费标准

总校:每生每学年1200

分校:每生每学年1000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6109601(招生办)

(分校电话0215952883769983005 (招生办)

十三、投诉电话

021661030135695825556958696(监察室)

十四、院校网址

www.shxj.cn (分校网址:www.sistma.com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助学贷款:每年每生最高6000元;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单项奖

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勤工助学

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

十六、其他须知

院校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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