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 |
二、就读校址 | 校本部: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 则和办法 |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上海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结合学校的发展定位和办学条件、近三年招生计划分配、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统筹安排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 | |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 无 | |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旅游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以英语为主;旅游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韩语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以日语为主;应用韩语专业限招英语、韩语、日语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以韩语为主;应用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入学后教学外语为西班牙语、英语;其他各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为英语。 | |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
十、录取规则 | 1、投档比例按各省(区、市)规定执行。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 4、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 |
十一、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普通专科专业 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普通高职专业 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酒店管理专业) 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17﹞7号]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三、联系电话 |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021-57126299 | |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021-57126262 | |
十五、网址 | 学校网址:http://www.sitsh.edu.cn | |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七、其他须知 | 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日期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并得到学校批准,否则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