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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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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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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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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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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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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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高职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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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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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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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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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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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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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旅游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韩语语种考生;应用韩语专业限招英语、韩语、日语语种考生;应用西班牙语专业限招英语、西班牙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教学为英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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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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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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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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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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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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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按1:1.05以内投档。
2、外省市按1:1.2投档,如为平行志愿按当地规定录取规则执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我校不设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一志愿,一志愿不满的专业再录取二志愿,以此类推。
5、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西班牙语专业要求参加外语口试,成绩达到C及以上。
6、在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其中艺术类: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通过我校专业加试,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按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的合成总分,不分文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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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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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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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一般专业 每生每学年5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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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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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学年700—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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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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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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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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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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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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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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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021-57126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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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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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021-5712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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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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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tsh.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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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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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600元。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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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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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日期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并得到学校批准,否则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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