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为主要依据,艺术类专业参照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1、对实行传统志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定调档,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的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的专业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资格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备注:
1、进档考生按志愿顺序录取。
2、理科同分按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科同分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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