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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 国标代码:13015
  • 所在省市:山东 - 青岛市
  • 院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招办电话:0532-86667370
  • 高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号

招生章程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恒星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恒星科技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全称:青岛恒星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3015

第五条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

邮编:2661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2014年参加高考的学生

第七条 概况

地理环境

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沿海开放城市青岛,道教名山崂山的西麓,北邻青岛世博园、青岛电大,东邻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南邻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大学,处于青岛东部高校园区核心区位,离青岛黄金海岸景点石老人观光园仅有10分钟的车程,交通极为便利。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008亩,校舍建筑面积35.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75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362.2万元,拥有18个校内实验实训中心,108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01家大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现有纸质图书85万册,电子图书1680GB,各种期刊656种;7个大型书库,3个期刊阅览区,8个电子阅览室,阅览座位1715个。另有教学用计算机2900台,语音实验室座位1200个,多媒体教室座位3100

★专业设置

学校下设印刷学院、动画学院、信息学院、建筑学院、物流学院、汽车学院、经济学院、商务学院、国际学院、教育学院、航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2个二级学院。设有印刷工程、网络工程、机械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5个本科专业,印刷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航空服务、服装设计、会展策划与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等38个普通高职专业,学制三年,专科层次。2014年我校面向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4年高等教育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

★师资力量

学校实行专家治学、名师执教,现有教职工总数933名,其中:专任教师422名,聘请校外教师103名,高级职称155名,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41.47%。学校聘请了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东南大学等多所省内外本科院校的知名专家、教授参与我校教学改革工作。为培养满足市场要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我校还从与专业对口的企业中聘请行业精英、能工巧匠参与专业课、实践课教学及教材的编写。

办学理念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建立和谐文明校园,培养感恩品德,学会自我学习,精练专业技能, 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拥有就业创业能力、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办学宗旨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让老百姓的孩子都能上大学,给用人单位培养最实用的人才,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智力和人力支撑。

★办学特色

特色之一 校企对接、产教融合,工学交替,实岗实训的办学模式

以培养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实施“校企对接、产教融合,工学交替、实岗实训”的办学模式,在校内建设了印刷包装、汽车维修、动漫制作、网络技术、智能仪器等18个与相关专业对口的企业或生产车间,作为学生实训实习和就业创业的基地,通过“产学研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校企一体、产教融合”三种具体形式,将专业理论课教学与生产性实训紧密融合,使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在真实的企业环境中得到实训锻炼,达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同步提高,实现“真教实练与上岗工作零适应期”。2014年,校企对接,产教融合,工学交替,实岗实训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探索项目获得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三等奖。

201311月由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国内从事职业教育研究、实践和管理的行业顶级专家,对我院“联盟化校企对接、一体化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鉴定,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鲁教科鉴字[2013]90号)。

 学校根据专业特点与合作企业条件,按照教学环节的需要,在一定的时间里,将学生的课堂搬到企业,采取让学生半天学理论、半天顶岗实践的交替教学方法,定期轮换不同岗位。由企业配备技术人员对学生进行操作技能的训练指导,并配备专业指导教师到企业进行现场教学和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分组分时上课和实训。此种教学模式使学生在学到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同时学习了企业文化,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特色之二  全程育人的思政教育

学校恪守“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五全育人”,开设“道德讲堂”,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方面。

学校通过创新实施“教学全时段育人、管理全覆盖育人、服务全过程育人、生活全天候育人、环境全方位育人”的五全育人思政德育模式,学生的德智体美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校园文明建设成效显著。2012年“五全思政教育法”荣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颁发的“首届全国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

学校开设了校内“道德讲堂”,作为面向全校师生开展经常性思想道德教育的载体与平台,大力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与传统美德,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成为中华传统道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播者与践行者。通过“道德讲堂”的开设与道德实践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全体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文明素养,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德育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2013年我院被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授予“2013年青岛市道德讲堂示范点”。

特色之三  跟踪服务的就业体系

所谓“跟踪服务”的就业体系就是从学生入校的第一天起,学校的就业工作就开始启动跟踪服务,从入学教育开始让学生了解未来就业岗位;课程设置、教学方法与就业需求紧密衔接,实习实训和就业高度接轨;双师型老师深入企业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工作;学校对学生就业后跟踪服务两年以上,确保实现高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和学生就业后可持续发展。                        

学校根据不同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通用能力、主要能力和辅助能力,课程设置分为“素质课(含通用素质和专业素质)”、“通用能力课(含公共通用能力和职业通用能力)”和“岗位能力课(含主要岗位能力和辅助岗位能力)”。学校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每学期学生有实践周、实践月。为使学生能够更好更快地适应企业,胜任未来的工作岗位,大三时为学生安排了68个月的顶岗实习时间(毕业实践),与学生就业紧密结合。

★狠抓教学改革,保障教学质量  

我校坚持一切工作以教学为中心,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在“培养感恩品德,学会自我学习,精练专业技能”十八字职教方针指导下,强化质量意识,规范教学管理,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1.学校成立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安排进行指导监控,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对师资引进和培养实施把关指导,大大提高了我校的教学管理水平。

2.学校秉持“人人有才、因材施教、快乐学习、个个成材”的人才观和教育观,改变应试教育的模式,从对学生、对家长、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立场出发,支持和鼓励学生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了教学质量,同时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3.为了培养知识面广、有创新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学校聘请国外著名学者、教授开设《恒星讲坛》,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激发了学生的创新热情。我院以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和科技竞赛为平台,培养学生专业实践技能与科技创新能力。2013年度全院共获得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奖项共69项,国家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15项,优秀奖5项,优秀指导教师奖7项,市级奖项共15项,其中动画学院聂新建同学参加“首届全国高校数字艺术作品大赛”获得国赛一等奖,宋雪艳同学参加山东省大学生绿色印刷技能大赛获得省一等奖;信息学院学生参赛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获得国赛二等奖,参加TI杯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得省一等奖。

4.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带动学校整体专业水平稳步提升。学校在原有电脑动画、印刷技术省级特色专业基础上,2013年将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成功申报为省级特色专业。学校确定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等6个专业为校级特色专业,市场营销、机电一体化技术、自动化技术等6个专业为校级重点建设专业。2013年,学校成功申报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立项2项,其中印刷技术专业成功申报中央财政180万元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5.学校先后与101家企业共建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签订长期校企合作协议,与21家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其中经济学院与全国知名企业信雅达(杭州)计算机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定向委培就业协议书,信息学院与全球知名企业海信集团正式签约挂牌,建立我校海信集团实训基地,同时确定从2013年开始,每年为海信集团订单培养50多名合格人才。

★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学校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努力创建数字化校园,提高我校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2011年我校引进了“CRP校园信息化管理系统”,成为全国首家引进该系统的民办高校。借助CRP管理系统,学校实施了以教育教学为核心,覆盖行政管理、学生服务、后勤管理、招生就业、安全校园等多个层面和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院办学理念紧密结合,通过网络技术推动学院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最终实现教育信息化、决策科学化和管理规范化。从而达到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目标。

★就业保障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建立完善的就业指导与跟踪管理体系,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先实习,再就业,再择业,再创业”的就业观念。狠抓“签约率、企业质量、专业对口率、提干率、月平均工资、自主创业率、国际就业率、企业满意度、学生满意度”九项年度工作指标,确保毕业生高就业率和高就业质量。

2001年始,学校坚持在学生一入校即与之签订《入学就业协议书》。坚持“把每一名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去安排”的就业工作理念。就业工作人员校内走近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教育,提升就业竞争力;对外主动走进企业,积极拓展就业市场,储备优质就业岗位,与多家企业签订《订单式培训计划》或《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行双师跟踪指导,实现实习与就业高度接轨,并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

学校还坚持“跟踪两年,终身服务”的服务理念,通过校友会专门跟踪服务,让所有学生都能保持和学校的紧密联系,帮助有困难的学生再就业,为学生创业提供人力资源和资金等支持。尽职尽责的就业工作使得学生、家长、企业三方满意度大幅提升。

近十多年来,经过不断摸索完善,采取多项措施,就业工作成效显著。近3年,平均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20131126日,由于我校在就业信息化管理及跟踪服务方面,工作扎实,被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信息网评为“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信息服务先进单位”。

★历史沿革

20001031日,青教成函[2000]50号《关于同意筹建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的批复》同意筹建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

20011113日,青教社函[2001]12号《关于同意成立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的批复》正式成立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

2002614日,鲁教函(200235号《关于同意筹建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的复函》同意在青岛恒星科技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筹建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2003424日,鲁政字[2003]1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同意建立青岛恒星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部门关于2014年招生录取相关文件规定。

第十一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报考我校航空服务专业的学生,根据其就业的特点建议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普通话良好。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限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三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2.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3. 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4.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5. 春季考生按专业类目分专业依次按高低分进行录取。

6. 美术类专业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权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条  生入学后一年内,学习期间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提出调整专业申请,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和奖学金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此外,我院还配有辅助管理办法。一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二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恒星科技学院;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本章程由青岛恒星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

  考生咨询电话:0532-86661234  

  录取咨询电话:0532-86667366

  传真:0532-86667365 、87063303 

 录取查询QQ537903999

 网址:http://www.hx.cn

 E-mailhx@hx.cn86661234@hx.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88    邮编26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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