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章程。
校名: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国家代码:11329)。
校址:河南省新乡市宏力大道11号 (邮政编码:453002)。
学校性质与办学层次:河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制:三年。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08年计划招生3600人(加上调节计划828人,共计4428人)。生源面向国内20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为省)。
对实行“3+综合+
录取批次:原则上定在高等专科第一批。生源省教育厅如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批次录取。我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其中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按志愿级差进行调档;调档比例为1:1.2;生源省如对调档比例有不同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实行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录取后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 本校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学校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国家体检标准执行; 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向考生寄发加盖有学校录取专用章并印(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录取通知书》,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该通知书不再加盖省招生专用章。考生亦可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网址:ttp://www.hneeu.edu.cn/zsb/index.html)和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学费标准及住宿标准:艺术类专业56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为36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为3300元/学年;住宿标准:学生公寓(6人间)每生800元/学年,内设阳台、卫生间、电话、多功能桌、书架、衣柜、暖气等;学生宿舍每生400元/学年,内设壁橱、电话、每楼层配有卫生间。
对来我校学习但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各方面表现较好的学生,为保证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我校实行如下三种救助或奖励措施:一是对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二是学校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三是对综合成绩优异或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经评比可以得到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
新生到校报到后,需接受学校的政治、文化、身体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人:李增臣 邮政编码:453002
联系电话:0373-3392200 3392930 传 真:0373-339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