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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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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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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 国标代码:13588
  • 所在省市:重庆 - 重庆市
  • 院校隶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语言
  • 招办电话:023-88791222 88791333 67138899
  • 高校地址:渝北校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龙石路18号_綦江校区: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学府路1号

招生章程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拥有两江和綦江两个校区,分别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回兴街道龙石路18号和綦江区文龙街道学府路1号。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可获得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标识码:4150013588

办学性质: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3)88790729。学校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学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生源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详见学校官方网站及2026年招生简章,有关招生录取等问题可咨询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3)88791222 | 88791333 | 67138899 | 67138000

三、报考要求

(一)体检要求: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

(三)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招收器乐种类有:钢琴、西洋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西洋管乐类(单簧管、大管、长笛、小号、圆号、长号、上低音号、大号)、民族器乐类(二胡、古筝、琵琶、中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流行乐器类(电吉他、木吉他、电贝司、架子鼓、萨克斯)及打击乐器类,非以上乐器种类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四、录取原则

(一)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进行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的生源情况,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三)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普通类考生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没有明确同分排序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四)艺术类各专业录取规则,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采用省级相应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投档规则,按省级艺术平行志愿相应批次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同分排序规则比较,若仍相同依次参照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五)体育类各专业录取规则,考生的体育专业成绩采用省级相应科类统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分别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科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投档规则,按省级体育平行志愿相应批次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体育类同分排序规则比较,若仍相同依次参照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六)专业调剂及退档规则:

1. 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类)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对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而无法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 对不满足所填报专业(类)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 对直接投档到专业(类)且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

(七)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级差分。

(八)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九)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五、奖学金及资助政策

奖学金设置有:国家奖学金(10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年)、筑梦奖学金(4000//)、校长奖学金(10000//年)、致远奖学金(2000//年)、以及国际人才培养项目奖学金(5000-30000/生);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国家助学金(2900-4900//)、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享受 20000 //);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和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烈士子女、孤儿、学生本人以及父母身患重大疾病,难以维持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考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同时学校还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六、收费及退费标准

2026年新生收费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本科:

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财务会计教育、文化产业管理、数字经济、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国际新闻与传播)、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50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工程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

2026年新专业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5000元,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为执行标准。

艺术本科: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8000元。

住宿费:

两江校区:6人间3500//生;

綦江校区:6人间3500//生;

4人间4600//生,4800//生(电梯公寓)。

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规定执行。

七、入读校区

2026级新生入读綦江校区的学院有:英语学院、西方语学院、东方语学院、国际商贸与管理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

2026级新生入读两江校区的学院有: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传媒学院、艺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八、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附则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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