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兴伟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勤奋路1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民办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学校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的分配。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其他专业不限,且入学后教学为英语语种。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学生需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专业考生高考科目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满分非150分的按相应比例折算,即英语单科成绩需不低于英语单科总分的70%)的才可获得录取资格。国际商务专业考生高考科目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非150分的按相应比例折算,即外语单科成绩需不低于外语单科总分的60%)的才可获得录取资格。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统考成绩及招生名额择优录取。
2、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进行专业录取,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如填报的专业依次均无法录取,而本人愿意调剂,则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中,不填愿意调剂或明确不愿意调剂者,均予以退档。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3、按各省市高招办规定的调档比例投档。
4、加分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5、同分处理原则:如遇同分,按“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遇同分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50000元每生每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10000元每生每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兴伟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兴伟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上海兴伟学院招生办:021-68020761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8020823
十五、网址
www.xingwei.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