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
二、校址 |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金海 路 2727 号 | |
嘉善 校区: 浙江 省 嘉善 县 人民 大道 505 号 | ||
沪东工学院 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金桥 路 545号 | ||
备注: | ||
三、层次 |
□√ 本科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 |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详见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 |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英语 | |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无 | |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 |
九、录取规则 |
(1)调档比例:遵照各省市招办的投档规定 (2)相关科目成绩要求:理科优先考虑数学成绩90分以上,涉外经济及旅游专业优先考虑外语成绩90分以上。 (3)录取原则: 省、市招办按1:1.05向学校投档,我校以1:1录取,1:1(因不愿意调剂或志愿相对集中)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在105%内进行选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在专业有缺额的情况下,录取愿意调剂的考生。 A、在各省市招办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实施专业优先原则;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 |
十、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合作办学)200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专业13000元/学年,普通本科专业12000元/学年;上海专科10000元/学年 ;浙江专科120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金海校区住宿费为1800元/年,嘉善校区住宿费为1200元/年。 沪东工学院校区住宿费为五人房1250元/年,六人房1050元/年 | |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杉达学院 |
证书种类 |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杉达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 |
十二、联系电话 |
50210897 | |
十三、投诉电话 |
50211914 | |
十四、网址 |
www.sandau.edu.cn | |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在我校学习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助学贷款,另外,我校分别设立有:上海杉达学院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学金、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学金、助学金。 | |
十六、其他须知 |
我院在浙江、河南、安徽、云南、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所招学生:三年制大专生一、二年级在上海杉达学院嘉善光彪校区(浙江)学习,三年级在上海杉达学院总部学习;四年制本科生大一至大三上半学期在上海杉达学院嘉善光彪校区(浙江)学习,大三下半学期起在上海杉达学院总部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