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为了保证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甘肃联合大学;学校代码:11562
第三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400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五条 办学性质:甘肃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院校
第六条 分省区分专业招生人数:面向甘肃、河南、河北、新疆、内蒙、陕西、四川、宁夏、青海等9省(市、自治区)招生3500人。详见“甘肃联合大学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第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第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未做比例规定。
第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及招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3、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各省区上线考生实际报考情况,并参照社会需求及近年来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排出专业录取顺序。
5、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招生工作的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
师范类学生:理工类2300元/生·学年
文史(含外语、管理)类2100元/生·学年
艺术类3200元/生·学年
非师范类学生:理工类3400元/生·学年
体育类3600元/生·学年
文史(含外语、管理)类3200元/生·学年
艺术类4800元/生·学年
住宿费:900元/生·学年(6人/间)
700元/生·学年(8人/间)
具体收费以甘肃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复查(包括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情况
奖学金类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类专业奖学金、优胜单项奖学金等。
学校对在学习和生活上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深圳-甘肃助学金、校内特困补助等各类困难补助,新生入学时开辟“绿色通道”,并积极吸引了美国南加州角声社区助学金、日本真如育英会助学金,加拿大“信望爱”助学金、福利彩票资助金等社会企事业和个人捐助项目。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积极给特困学生提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困难。
学校同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和工作,获得经济上的资助。
第十四条 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咨询电话:(0931)8685223 8685536(传真)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甘肃联合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