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代码:12876 浙江省代码:067
学校地址:绍兴市山阴路526号 邮政编码:312000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大专(高职)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现有在校学生7400人,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等六部委选定的全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示范性基地。学院设计算机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通信与信息工程系、数字艺术系、成教部、基础学部等系(部),今年有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应用电子技术、国际贸易实务、金融管理与实务、商务英语、涉外事务管理等17个国家批准设置专业进行招生。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拥有计算机实训生产中心、网络技术中心、软件实训开发中心、认证培训中心、大学生创业中心等校内实习实训机构。同时为加强实践环节,提升就业能力,帮助学生在更高起点上谋划职业生涯,学院在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宁波北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中国轻纺城等地建有学生职业体验与就业服务中心。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2008年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共3600人,面向浙江省内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2995人;面向中职毕业生(单招单考)招生150人,五年制升入430人,面向河南省普高毕业生招生2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与收费标准详见200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四条 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和分数的具体要求:无。
第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A、对浙江省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若计划未完成,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求志愿的考生。对普高考生征求志愿考生录取后,若计划尚未完成,降分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降分后,若计划未完成,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降分征求志愿的考生或院校志愿服从的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
E、专业加试要求:无
第五章 毕业证书种类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招生咨询电话:0575-88329488 88054099
第十一条 招生联系地址:绍兴市山阴路526号
第十二条 E-mail地址:zsb@sxtopxy.com.cn
第十三条 学院网址:www.sxtopxy.com.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施行,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附:200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