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1、学校代码
(1)教育部代码:12876
(2)浙江省招生代码:0067
2、办学校址: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3、办学性质:民办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5)无专业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
(6)录取具体方式:
①浙江省内招生:
A、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B、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按名次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C、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安排调录到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②浙江省外招生参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7、学费标准:①国际贸易实务、会计电算化、金融管理与实务、社区管理与服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8800元/年;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通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涉外事务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专业9800元/年。
8、毕业与发证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9、招生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5-8832948888054099(传真)
学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邮 编:3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