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体育学院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有两个校区,即吉林体育学院南岭校区和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为省属普通院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学历证书: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由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招生专业与途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防卫体育方向,通过全国普通高考招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通过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招生。
一、招生条件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防卫体育方向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体育专业体检标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视力4.8以上。
2、体育专业要求身高男1.70m、女1.60m以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防卫体育方向要求身高男1.73m、女1.63m以上,身材匀称。
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符合非体育类国家规定体检标准。
4、只招收英语考生。
二、录取原则
以考生文化课成绩或文体综合成绩为准,按第一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为120%,在投档范围内,按照文化课或文体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适当考虑女生比例。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级差30分以上。同类专业志愿可以调剂。
三、学费标准
1、体育教育、社会体育、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防卫体育方向学费4200元/年。
2、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9000元/年。
四、助学措施
1、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层次予以奖励,奖励面为100%;
2、对于特困生,按照《吉林体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暂行办法》执行。
学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2476号,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 0431-85267666
联系人:
传 真: 0431-8526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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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体育学院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