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度招生章程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是199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镇江市区风景秀丽的宝塔山麓、古运河畔。校园占地面积660多亩,建有校舍15万多M2,设有镇江校区和丹阳校区。学校现有教职工600多人,拥有一支498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105人、中级职称253人,硕士以上学位者162人,双师素质教师123人,为教学质量提供了过硬的师资保证。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400多人,各类成人教育学员6000多人。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荣获优秀。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国标代码11051)
二、办学地址:
1、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校本部):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61号。
2、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校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经济开发区齐梁路1号。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 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主。凡第一志愿或(平行自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将按照招生计划和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录满,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录满为止。我校2008年分别在江苏、上海、山东、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浙江、四川、青海、吉林、海南等地招生。(具体各省、市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规则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2、 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考生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3、 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普通类4140元/年·生;(2)住宿费标准: 标准化学生公寓500元/年?生,小套间学生公寓1200元/年?生。
四、颁发学历证书及奖、贷学金制度:
1、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类毕业文凭,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2、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通道;设立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助学金;设立了“品学兼优贫困生奖励制度”;实行勤工助学制度;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经济补助;实行对特困生学费部分减免制度。
五、联系电话:
0511-88962859(兼传真)、82970795、82970796 ,邮编:212003。
本校公布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zjc.edu.cn/
E-mail: gzzb@zjc.edu.cn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OO八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