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度招生章程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简称“镇江高专”)办学历史悠久,是199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普通高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江苏镇江市。
学校现有教职工623名,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以上180名,中级职称279人,硕士以上学位者144人,双师素质教师170人 ,为教学质量提供了过硬的师资保证。学校占地661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68个,校内实训基地10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88个,图书馆有现代化的电子阅览室和丰富的数字化文献资源,图书藏量48.5万册,电子图书90.5万册,订有中外文期刊1500多种。
学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与信息系、化工系、管理系、旅游系、教师教育系、人文科学系、艺术设计系、外语系、社科部、基础部、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师资培训中心等。共设42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其中省级品牌专业1个。学校成立了23个专业(大类)建设指导委员会.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为宗旨,努力培养高素质、强技能、善创新、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决不让一位同学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除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通道、设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以外,还设立了“品学兼优贫困生奖励制度”,奖励面占贫困生人数的40%
一、办学特色。
1、办学理念先进,教学质量上乘。
2、积极拓展国际合作办学。
3、实行宿舍公寓化、餐厅规范化管理。
4、就业指导得法,毕业就业率高。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制三年。(学校国标代码11051)
三、办学地址:
1、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校本部):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61号。
2、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校区):江苏省镇江市丹阳经济开发区齐梁路1号。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 按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为主。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将按照招生计划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江苏文理科考生选测等级不限,必测科目要求达到4C1合格,艺术、音乐专业必测科目达到4C)。2010年我校分别在江苏、上海、山西、山东、安徽、江西、湖南、湖北、浙江、四川、贵州、青海、吉林、海南、河南、甘肃等省招生。(各省、市具体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规则以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文件和规定为准)。
2、 考生加分录取政策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 收费标准:(1)学费标准:普通类414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嵌入式软件方面)专业5790元/年。(2)住宿费标准: 标准化学生公寓500元/年生,小套间学生公寓1200元/年生。
五、颁发学历证书及奖、贷学金制度:
1、学生完成学业后由学校(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类毕业文凭,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
2、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通道;设立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省政府助学金;设立了“品学兼优贫困生奖励制度”;实行勤工助学制度;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经济补助;实行对特困生学费部分减免制度。
六、联系电话:
0511-88962859(兼传真)、82970795、82970796 ,邮编:212003。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w.zjc.edu.cn/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