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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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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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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

  • 国标代码:10671
  • 所在省市:贵州 - 贵阳市
  • 院校隶属:贵州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财经
  • 硕士点:11
  • 招办电话:0851-88575778
  • 高校地址: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 博士点:3

招生章程


贵州财经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2010年)
贵州财经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2010年)
第一条 贵州财经学院是一所隶属于贵州省人民政府,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工、教”多科性的公办普通高等本科财经类大学,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主校区地址:贵阳市鹿冲关路276号;
南校区地址:贵阳市瑞金南路121号;学校代码:10671
艺术学院是贵州财经学院2008年成立的教学分院,位于学校南校区。现有两个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
第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2010年招生专业为音乐学、舞蹈学。
第三条 2010级艺术类本科新生在南校区报到学习(贵阳市瑞金南路121号)。
第四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身体健康状况:我校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2、贵州财经学院已开展专业考试的省份认可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校考拟招生的省份则认可艺术类(非师范)专业联考专业考试成绩或相应学校的校考专业考试成绩。
3、取得相应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4、考生专业志愿无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本规则第3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若本招生章程与招生省份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依法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费收费标准以当地招办的公示标准为准。
第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贵州财经学院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学院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学院文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 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鹿冲关路276号
邮政编码:550004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69024386902468(传真)5950919
Email:zjczs@mail.gzife.edu.cn
第九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网站上予以公布。
网址:http://www.gzi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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