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学院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全称:内蒙古财经学院 国标代码:10139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财经类院校。
(三)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
(四)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法、文、理、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财经类院校,现有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国家级实验实训中心。
(五)学科专业:2008年学校本科层次共有41个专业招生(包括7个蒙语授课专业),其中财政学、会计学2个学科为自治区重点学科;统计学、政治经济学、企业管理3个学科为自治区重点建设学科;会计学、财政学、金融学、经济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7个专业为自治区本科类品牌专业;会计学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财政学等14门自治区精品课程。
2008年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层次共有5个专业招生,分别为会计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2008年学校高职高专层次共有16个专业招生,其中酒店管理专业为自治区高职类品牌专业。
(六)学校校址:
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呼包公路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二、录取原则
(一)招生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正、公平、公开,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体检原则:我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政策性优惠分处理办法: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增加分数投档的学生,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工作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录取及专业安排:录取采取分数优先与“志愿清”相结合的原则,即同一批次进档考生如果投档数超过计划数,分考生类别按考生成绩高低排队,确定分数最低控制线,再根据“专业清”的原则录取;如果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则按“专业清”的原则录取。
(五)平行分录取及专业安排:投档分数相同的文科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投档分数相同的理科考生,依次优先考虑其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六)调剂考生:调剂志愿考生专业安排由录取软件系统依次确定。
三、专业招生语种及其他要求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蒙语授课)、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投资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统计学(风险管理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等本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专业英语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90分,英语专业英语单科笔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90分且口试成绩达到B级以上。
(二)从普通高中招生的高职高专的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本科专业数学分数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慎报统计学(风险管理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数学单科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慎报会计学、会计学(蒙语授课)、财务管理、审计学、项目管理、资产评估、金融工程专业;数学单科成绩低于80分的文科考生慎报金融学(蒙语授课)、保险学、投资学;数学单科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慎报人力资源管理(蒙语授课);数学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慎报市场营销(蒙语授课)。
(四)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要求相貌端正。男生身高不足
四、其他说明
(一)颁发内蒙古财经学院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少数民族预科生学制为五年,第一年为预科阶段,目的是提高汉语及基础课水平,预科后的本科阶段全部实行汉语授课,本科阶段专业为资产评估、工商管理、会计。
(三)学院执行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本、专科收费标准。
(四)其他招生信息请登陆学校网站http://www.imfec.edu.cn查询。
招生咨询电话:0471-
通讯地址:内蒙古财经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邮编:01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