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2.学校部委码:13631
3.校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
4.邮编:116023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6.办学层次:本科
7.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8.办学形式:全日制
9.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8.
二.招生计划说明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招英语或日语考生。
2.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详见招生来源计划)
本科按规定年限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达到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艺术设计(电脑动画方向)、艺术设计(游戏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动画专业学费18000元/人.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审批为准)。
3.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18000元/人.年,其它普通类专业16000元/人.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审批为准)。
4.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学生入学需要配置笔记本电脑。学院由于每年设备更新,要招标采购国际著名品牌笔记本电脑和其它电子设备。学生可自愿选择按中标价购买笔记本电脑(适合于普通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7000元;适合于艺术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10000元。均为主流高配置,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其产权归学生个人所有),也可自备笔记本电脑,自备电脑配置需经学院数字化中心技术检验确实能够满足学习需要。
4.学费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规则:
⑴.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⑵.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⑶.新生入学后,学院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⑷.录取规则:
①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不超过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② 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大于计划招生数,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院可调取报考我院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的考生档案。
③ 对于进档考生,我院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④ 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⑤ 承认省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⑥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电脑动画方向)、艺术设计(游戏设计方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动画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
A.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B.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院在政治思想品德全面考核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分成绩择优录取(适当考虑外语成绩,外语成绩根据进档考生高考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于同分考生按其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X2+文化课成绩
七. 联系方式:
电话:0411-84835555 传真:0411-84835117
地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
E-mail:enquiry@neusoft.edu.cn
院校网址:www.neusoft.edu.cn
八. 本章程由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