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一、 学校全称: 新余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508)
二、 办学性质:公办
三、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 颁发文凭:全日制国家统招计划专科文凭
五、 办学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
六、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2、根据生源情况,我校可调整专业招生计划。
3、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
4、艺术、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专业联(统)考成绩。
5、考生可来人、来函、来电到我校招生办预约报名,上线考生由我校根据生源省录取规定统一办理录取(补录)手续。
七、学费标准:
1、 文科(文、史、哲)类专业:3100元
2、 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3300元
3、 理工类专业:(3500元—3700元)
4、医药、体育类专业:3700元
5、艺术类专业:6000元。
八、奖励扶助情况说明:
一、奖学金情况:
1、 国家奖学金按比例评定, 8000元/人/年。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比例评定, 5000元/人/年。
3、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实行分等级发放,获奖金额为500—1200元/人/年。
4、学校设立胡述兆奖学金, 1500元/人/年。
二、特困生资助措施:
1、品学兼优的特困生经评审可获得2000元/人/年的国家助学金,比例20%。
2、品学兼优特困生经评定可获年度困难补助金600元/人/年或减免学费1000—1300元/人/年。
3、学生可在校园保洁、文明纠察等岗位获取勤工助学酬金160-250元/月。
4、争取社会团体、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帮扶。
5、允许部分特困生休学一年外出务工,期满继续学业。
6、经申请和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获得相应的助学贷款4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