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要求,规范高等学校招生行为,保证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要:
1.学校全称: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4113
3.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院学制三年
4.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5.学历颁发:独立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6.校址:中国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
7.学校概况:天福茶学院是由天福集团总裁李瑞河先生投资2.5亿元人民币兴办的全球第一所茶专业高校。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教育部备案,于2007年秋季落成并按国家招生计划开始招生办学。学院座落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国道324线旁,首期校舍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交通便捷,教学设施先进,办学特色鲜明,就业前景宽广。我校师资力量雄厚,其中专任教师102位,兼任教师4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23.39%。
二、招生计划
2010年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均为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共有10个专业,均为教育部备案专业,面向全国10个省、市招生,分别为福建、四川、广东、贵州、广西、云南、山东、海南、湖北、河南。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同时,我校继续面向台湾地区和海外招生。
三、报考
凡取得报考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上述省份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对患者先天性心脏病房室间隔缺损,严重心率失常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条件下,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第一志愿与非学校第一志愿不设级差,第一专业与非第一专业不设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3.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入学外语考试语种。
5.招收学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五、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09]183号)文件,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学费:7500元/年【茶叶生产加工专业7000元/年,多媒体设计与制作专业、艺术设计(陶瓷与茶具艺术方向)8500元/年】
住宿费:1350元/年(国家标准化公寓)
退费标准按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2.奖助学措施
(1)新生奖励措施:凡高考成绩(原始分)上本三线且专科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本校录取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民币。
(2)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政策,本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此外,我校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400元、三等奖500元
(3)勤工俭学措施:天福集团提供众多的顶岗实践岗位,学校也提供许多勤工俭学岗位,家庭贫困的学生可通过顶岗实践解决部分在校费用。
(4)助学贷款政策:有生源地贷款政策地区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生源地贷款。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招委会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今年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96—3184049 3184464
传 真: 0596—3184412 3184051
申诉电话: 0596—3184047
网 址: www.tftc.edu.cn
邮 编: 363202
通信地址: 福建漳州市漳浦县盘陀镇天福茶学院招生办公室
九、本章程解释权归天福茶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台湾地区、海外招生章程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