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学院建校于1993年,原名重庆信息工程专修学院。2008年2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2008年4月教育部备案(教育部编统一代码14173)设立为全日制普通高职学院,同时更名为重庆科创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邮政编码:402160
第三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条件
学院占地1313亩,建筑面积近40万m2,建有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科技大厦、机电数控中心、电子和计算机实训大楼、工商实训大楼、图书馆、足球场、别墅式高档学生公寓等,教学和生活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学院下设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技能培训学院等八个院系。全院现有教职工1328人。学院图书馆藏书32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期刊700余种。学院建有100M校园主干网,建有与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考生。
2、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各专业进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4、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择优录取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报考专业计划已满而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在缺额的专业中安排。
6、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六条 专业及收费
收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每学年学费5800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每学年学费55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专业每学年学费6500元。
住宿费每学年800—1200元(不含公寓式住宿)。
第七条 新生报到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 毕业证书颁发
由我院录取的高职合格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助学措施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试点省市除外)、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国家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第十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3)4983957549839069
网址:www.cqie.cn
E-mail:cqiezs@163.com
我院不委托任何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