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广西中医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达到依法治招的目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西中医学院
二、校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六、外语语种: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七、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3.投档比例1:1.2。
4.对进档考生,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结合专业志愿和相关学科成绩,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
5.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护理学专业除外)。
6.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7.报考我院考生应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并要求无色盲、色弱(公共事业管理除外);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院概不录取;故意隐瞒者,入学后予以退学处理。
8.护理学专业以招女生为主,也招少量男生,护理学专业女生身高
9.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考生慎报我院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招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考生),考生档案中必须有肝功能及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化验单。
10.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考生慎报我院各专业。
11.我院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招收项目有武术、艺术体操及羽毛球。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执行。
12.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向考生公布。
九、收费标准:
1.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年·生左右,具体金额按实际所修学分收费。
2.高职专业: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专业8000元/生·学年;医疗美容技术、药学、药物制剂技术、护理专业7500元/生·学年;医药营销专业7000元/生·学年。
3.医学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实验实习材料费: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等专业800元/生·学年;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700元/生·学年。
4.住宿费:每生每年700元、750元、800元、1200元等四种标准。
十、教学点说明:
1.口腔医学专业(高职)的教学地点:广西中医学院江南教学分部(南宁市亭洪路石柱岭二路3号南宁市卫生学校内)。
2.药学、药物制剂技术及医药营销等高职专业的教学地点:广西中医学院药学分部(南宁市南梧路336号广西药科学校内)。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中医学院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广西中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771-3126099 传真:0771-3106508
http://www.gxtcmu.edu.cn E-mail:gxzyzb@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