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达到依法治招的目的,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西中医学院
二、校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高职
六、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七、外语语种: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八、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3.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再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4.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5.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
7.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8.我院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招收项目有武术、艺术体操及羽毛球。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执行。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报考我院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无色盲、色弱(公共事业管理专业除外);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院概不录取;故意隐瞒者,入学后予以退学处理。
2.护理学专业、护理学(英语方向)专业要求女生身高
3.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考生慎报我院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招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考生),考生档案中必须有肝功能及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化验单。
4.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院各专业。
5.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院将不予以录取,故意隐瞒者,入学后予以退学处理。
十、收费标准:
1.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年·生左右,具体金额按实际所修学分收费。
2.高职专业: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专业8000元/生·学年;医疗美容技术、药学、药物制剂技术、护理专业7500元/生·学年;医药营销专业7000元/生·学年;护理(口腔护理方向)专业7500-8000元/生·学年(最终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数额为准)。
3.医学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实验实习材料费:中医学类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含护理学(英语方向))、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等专业800元/生·学年。
4.住宿费:每生每年700元、750元、800元、1200元等四种标准。
十一、其他相关说明:
1.我院目前未开设清真食堂。
2.与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订单式”培养医药营销专业(高职)要求:
1)用人单位考虑到岗位的特殊需要,希望考生身高:男
2)学生符合实习、毕业条件者,实习、就业均安排在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3.与广西元之源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式”培养针灸推拿专业(高职)要求:
1)用人单位考虑到岗位的特殊需要,希望考生身高:男
2)学生符合实习、毕业条件者,实习、就业均安排在广西元之源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4.与广西元之源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订单式”培养医疗美容技术专业(高职)要求:
1)用人单位希望只招女生,身高
2)学生符合实习、毕业条件者,实习、就业均安排在广西元之源健康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中医学院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广西中医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编:530001
联系电话:0771-3126099 传真:0771-3106508
http://www.gxtcmu.edu.cn E-mail:gxzyzb@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