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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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

  • 国标代码:11055
  • 所在省市:江苏 - 常州市
  • 院校隶属:江苏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工科
  • 招办电话:0519-88510088
  • 高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招生章程


2010年常州工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常州工学院

学校代码:11055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本科院校

学校地址:本 部——常州市通江南路299

新北校区——常州市新北区巫山路1

二、招生安排

我校2010年计划面向全国21个省(直辖市)招收普通本科学生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我校网站查询,或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咨询。

三、我校对非语言类专业考生语种不作限制,提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注意,我校的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四、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取原则

1、江苏省外招生: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对考试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语数外三门之和高者优先录取;考试科目总分及语数外三门之和若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进行录取。

2、江苏省内招生:

⑴ 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的基本要求,即本科二批: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国际课程实验班本科:选测1B1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本科三批:选测2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本科(含国际课程实验班艺术类本科):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⑵ 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当投档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选测科目等级若再相同时,则按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对于获得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信息竞赛全国或江苏赛区三等奖以上的进档考生,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满足该条款的考生可在各批次志愿填报结束后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

3、艺术类专业招生

⑴ 对美术类、音乐类和我校单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试的录取办法进行投档,进档后再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总分和专业成绩若再相同时,则以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⑵ 参加我校单考的江苏省进档考生,专业成绩在前三名者,可在同批次中优先录取。

4选择性计划招生:

填报我校志愿且符合选择性计划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于71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定认可后,可按照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必须符合江苏省各批次录取的基本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⑴ 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语文、外语、计算机等方面有特殊才能的考生;

⑵ 有艺术特长(器乐类达到业余十级,美术、声乐具备特长)的考生;

⑶ 有体育特长(高中阶段体育成绩:个人项目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集体项目分别获得市级比赛前二名、省级比赛前四名的主力队员)的考生;

⑷ 学校教职工子女和对学校办学有特殊贡献者或其子女;

⑸ 和学校有友好合作关系的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普通公办本科学费:4600/年(建筑学专业5800/年);民办本科学费:13000/

2、艺术类公办本科学费:6800/;民办本科学费:13000/

3、国际课程实验班学费:18000/年(若第四年起到国外学习,则按国外标准收取)。

4、住宿费:5001200/年。

5学校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困生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6、学校为2010年录取的新生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细则按照《常州工学院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招生代码及咨询方式

常州工学院招生代码:1223 联系电话:0519-85209039 0519-85211043

国际课程实验班招生代码:1732 联系电话:0519-85210282

常州工学院延陵学院招生代码:1832 联系电话:0519-85206670 0519-85209039 0519-85211043

址:江苏省常州市 通江南路299号 常州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13002

址:http://www.czu.cn E-mail:zsjy@oa.cz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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