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学校代码:14207
浙江省招生代码:0186
校 址:浙江省金华市丹光东路456号 邮编:321019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一、学校概况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于2008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上海财经大学和浙江大昌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按民办机制运作。
二、学历、学位证书
凡取得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学校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学校今年设6个专业、计划面向浙江省招生300名,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录取,实行文理兼招。
四、录取规则
(一)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限招英语,其他专业不限。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五) 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3、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则减去3分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次类推。简称“
2、 英语单科要求:英语(经贸英语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银行与国际金融方向)等专业,英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在100分及以上;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
3、学校认同并执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中会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高、英语及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 对录取的新生全部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学费标准
新生学费标准按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核定标准执行,考生要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所有专业收费标准均为16000元/生年。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光东路456号 邮编:321019
2、联系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79-82580069 传 真:0579-82580100
4、学校网址:http://www.shufe-zj.com
七、其 他:本章程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