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部标代码:10729
办学层次:本科
招生专业名称:
美术类: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中国画。
师范类: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需转成英语或日语
录取规则:
1、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
a、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b、录取原则:(我院2012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5)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校考专业课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省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本省最低控制线,按照省联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a、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须参加形体测试考试。
收费标准(学费标准):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
网址:http://www.xaf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