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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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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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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

211
  • 国标代码:10280
  • 所在省市:上海 - 上海市
  • 院校隶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硕士点:45
  • 招办电话:021-66134148
  • 高校地址: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_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_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_日本校区:東京都新宿区百人町1-1-3
  • 博士点:28

招生章程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上海大学)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宝山上大 99 号;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静安延长149号;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嘉定城中 20 号。上海电影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延长校区;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嘉定校区;其他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宝山校区。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电影制作、广播电视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动画、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色盲色弱不宜;理科试验班、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雕塑专业色盲不宜。

十一、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十二、录取规则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一)上海市

1.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组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999)”的专业组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化学(45)”的专业组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调剂专业录取时,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2.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组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以及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二)浙江省

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只要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三)内蒙古自治区

1.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2.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以及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四)其他省市

1.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悉尼工商学院以及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4.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第一批次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专业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三、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

(1)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市)》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以及动画专业的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

(2)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各艺术类学院《上海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外省市)》的录取原则执行。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3.自主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执行。

4.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上海大学2018年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5.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十四、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0000元;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沪府办秘(2017)3083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五、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6132857

十七、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八、其他须知

1按大类招生

我校将部分专业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

其中: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共11个专业。

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主干课程采用英语教学)、知识产权共14个专业。

理学工学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共39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类”。

凡录取进入上述三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无专业身份,由社区学院统一管理,接受为期一年的通识教育和基础教育,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确定专业身份。专业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2理科试验班(钱伟长学院)招生

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命智能方向)5个专业。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末位退出机制。分流时,完成第一学年基础强化课程学习并合格的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上述五个专业,学院按照大一学习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退出的学生参与学校理学工学类专业分流。

3按专业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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