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1.我校对进档考生其专业的具体安排是: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分数级差为3分。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志愿考生,以实考分排队录取;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其总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再减去一个级差分参与第三志愿排序,如此依次类推。
2.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线的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择优录取;外省艺术类考生,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分×70%+文化分×30%)择优录取。
3.对文化课和专业均达线的安徽省艺术类考生,表演专业其录取办法是分专项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105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95分以上,且须加试口语并成绩良好以上,则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6.我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我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六、颁发证书:安徽工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0553-2871043,http://www.ahpu.edu.cn
九、其他须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