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高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院校名称: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校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成路666号
二、学校简介
学校现有教职工514人,其中专任教师435人,其中副高职称以上88人,师资结构合理、教学力量扎实。学校设有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艺术学院、现代服务学院、国防教育学院6个二级学院,开设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33个专业,覆盖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经济管理、现代服务等多个领域。专业设置紧密对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地方发展需求,新增低空飞行器装备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5个专业,布局持续优化。目前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人才培养规模稳步扩大。
学校坚持以高职教育为主体,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创新多元办学模式。2025年与优必选科技深度合作,投入近1400万元共建人工智能与智能机器人产教融合基地,建成9间高标准实训室和1个科技展馆,集教学实训、技术研发、社会服务于一体,获评宿迁市2025年度“人工智能+”十大典型应用场景。学校牵头成立宿迁市现代服务业、智能制造业两大产教联合体,与长城汽车等企业共建冠名班,实现“入校即入企、毕业即就业”。智能制造学院在教育部“1+X”证书试点中荣获“优秀试点院校”“优秀师资团队”双项荣誉。学校同时构建高职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历提升相衔接的培养体系,形成完善的现代应用型人才培养格局。
三、学校荣誉
近年来,学校秉承“崇文尚武 泽达天下”校训,坚持立德树人,立足宿迁及苏北区域发展,办学成果丰硕。2024年荣获江苏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评估最高等级“5A”级,并先后获得“全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摇篮奖”等多项称号,在全省、全国大学生国旗护卫队大赛中斩获冠军与金奖。学校获批江苏省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宿迁市工匠学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等多个重要平台,社会声誉与影响力持续提升。
四、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委员会。
2.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办。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录取等日常工作。
3.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4.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学校招生委员会、学校纪委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及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1.学费
文科类15800元/生.学年,理科类17800元/生.学年,其中,建筑工程技术、旅游管理、社区康复、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等四个专业9800元/生.学年,动漫制作技术专业13800元/生.学年,收费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最新政策执行。
2.住宿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精神,住宿费收取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最新政策执行。
八、招生条件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填报我校志愿,达到当地填报资格分数线。
2.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我校专业均为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和成绩不作要求。
3.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对患有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我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予以录取,我校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九、录取办法
1.凡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考生所在省教育部门或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管理平台系统,填报我校志愿。
2.根据教育部《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各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3.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步处理调剂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的情况下,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直接安排专业,即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所在省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以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
5.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可视同普通类考生。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7.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奖助贷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年。
2.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10000元/学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6000元/学年。
4.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平均3700元/学年。
5.学校资助: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和校内助学金、勤工助学、应急资助等,分别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发生突发性经济困难的学生。
6.学费减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残疾生入学后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可免除全部学费;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视家庭情况减免部分学费;为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部分学费。
7.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招收为士官的我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全日制学生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0元/年。
8.社会资助:设立我校“国防教育奖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鼓励在校大学生全面或特色发展。
9.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我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给予资助。
十一、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27-84258866
招生监督电话:0527-84258868
2.学校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学成路666号
3.学校网址: http://www.zdc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