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黄河科技学院 国标代码为:11834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制为4年(临床医学、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普通专科(高职高专)学制为3年。
四、办学地址: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4号;南校区地址:郑州市南三环与花寨路交叉口向南500米。
五、招生对象、培养目标:学院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招考试的考生。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为国分忧,为民解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学宗旨;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提高管理水平为手段,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保证,为社会培养综合应用型人才。
六、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及录取原则: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招录取工作。
2、志愿优先,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
3、专业加试要求:艺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办公室要求,采用省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我校进行单独专业加试。
4、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两个专业我院组织单独考试提前录取。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课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专业要求身高:女生1.68米以上,男生1.76米以上。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以省级招生办规定公布为准。
6、对外语语种、男女比例不作特殊要求(本科护理学以及涉外护理方向和老年护理方向专业),考生身体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于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分数线以上的要求,我院则予以正常录取)。
7、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市《报考指南》。
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审批后的标准进行收取。
八、资助与奖励:
1、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2、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报考我院第一志愿,本科过重点线、专科过本科线的考生入学后颁发新生奖学金(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外)。
九、毕业及就业
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健全的毕业生就业安置机构,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十、学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市航海中路94号 邮编:450006
电话:0371-688801306895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