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全称: 重庆三峡学院;代码:10643;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委;学校地址: 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404000);招生办咨询电话:023-58102264;学校网址:http://www.sanxiau.net。
重庆三峡学院是1994年由原万县师范专科学校(创建于1956年)和原万县教育学院(创建于1958年)经教育部批准合并成立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
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三峡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教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学校现有土地1980亩(含新区),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近92万册,电子图书84万种,仪器设备总值6100余万元,教职工83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92人)。
第四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物价局核准为准, 并随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刊物上公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1200元/人.年。 入住新校区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按重庆市大学城的政策执行。
第五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指定的招生计划公布专刊。
第六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加试口语且合格,其余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外一律学英语。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七条 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按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江苏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本科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艺术专业录取原则:在德、智、体等合格的情况下,文化总分上线后,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在录取成绩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参考英语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报考我校,符合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原则上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并结合相关科目成绩和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第八条 学校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作为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各地招办组织的师范生面试且合格,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九条 学校有一套完备的奖优体系,设有专业奖学金,优生、优干奖,贫困地区定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贫困生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常年在校内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并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在校外为在校学生联系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条 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