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选科目
物理
预估分数
500-520分
设置

绍兴文理学院

  • 国标代码:10349
  • 所在省市:浙江 - 绍兴市
  • 院校隶属:浙江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本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硕士点:8
  • 招办电话:0575-88345555
  • 高校地址:风则江校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_南山校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_兰亭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风景区对面_上虞校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山路368号

招生章程


绍兴文理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绍兴文理学院

   学校部委码:10349

2.校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邮编:312000

上虞校区:上虞市经济开发区(上虞分院)

兰亭校区:绍兴市兰亭风景区(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录取原则:

(1) 学校选拔新生,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根据每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的预测情况,浙江省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05%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调档,其它省(市、区)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申请调档。

(3)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对于院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的为“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采用“专业清”,即根据其专业志愿优先安排专业;对于非第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设置的为“征求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即高分考生优先安排专业。

(4) 为便于组织外语教学,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各专业录取新生时,外语单科成绩作为参考。

(5)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6)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7) 对符合条件的加分投档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 音乐学、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录取办法:在专业合格、文化(综合)成绩达到省艺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志愿,原则上以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的计算中,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折合成750分制后各占50%。

(9) 书法学本科专业录取办法: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艺术公办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志愿,原则上以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且文化上线的考生,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可优先录取。

(10) 运动训练、戏曲表演和音乐表演专业实行单独提前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教育部、体育总局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和执行。

6.我校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先按学年制收费标准进行预收。

7.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 电话:0575-88345555

(2) 传真:0575-88312265

(3) 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2000

(4) 网址:www.zscas.edu.cn

院校风光

高校主页

看过此高校的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