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洛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洛阳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2
办学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龙门路71号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一、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校设立由院长、主管院长、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招生就业处为其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日常的招生事务,纪委全程监督。
二、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厅相关规定,全面贯彻“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播音、编导类专业(省内、外)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成绩60%和专业成绩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体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③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要求,由学校组织单独考试择优录取。
5.省内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音乐、舞蹈类,音乐学专业按文化成绩40%和专业成绩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按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美术类,美术学(含书法方向)和艺术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加上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绘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省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后,①美术学专业,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艺术设计、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数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按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计算公式
(1)音乐学(省内)、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
(2)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
8.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9.录取时,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主修英语。
10.录取结果我校将及时通过省招办指定的媒体公布。
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文史类本科专业:3400元/生·学年
理工类本科专业:(含英语、体育类)3700元/生·学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5700元/生·学年
文科类普通专科专业: 3300元/生·学年
理科类普通专科专业: 3600元/生·学年
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8000元/生·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13000元/生·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本科专业:12000元/生·学年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专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学生公寓800元/生·学年
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洛阳师范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五、帮助困难学生措施:奖、助、补、贷。
学校建立有完整的贫困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洛师勤学奖学金、洛师四百优奖学金以及社会奖助学金等,帮助贫困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定期向贫困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六、联系方式:洛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379-65526004 65526081 65515004(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