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招生章程
一、 学校概况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由中央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工委共建的、以工科为主,理工结合,工理文管经法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大学。学校占地面积3000亩,现有校舍建筑面积近90万平方米,位于南昌市市区。
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2008年有44个本科招生专业和16个专科招生专业,有金属材料工程和测控技术与仪器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有省、部级重点学科10个,省级品牌专业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有33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具有工程硕士授予权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培养博士生,同时学校还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联合培养国防生。现有研究生、本科和专科在校生2.5万余人。
二、 毕业生就业情况
学校毕业生面向全国就业。近年来,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均在90%以上。
三、奖学金和勤工俭学情况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航空报国奖学金和企业提供的单项奖学金。
学校于2002年启动了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还建立了勤工俭学制度,每年投入勤工俭学经费300万余元,设立近1000个勤工俭学岗位,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招生情况
2008年学校将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4400人、专科生700人。
五、录取原则
1、普通文理类:按志愿择优录取;
2、艺术类:在文化分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单科成绩要求:音乐学(空中乘务方向):要求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不作要求。
3、招收第二志愿考生,不设级差。
六、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3957505、3863927 传真:0791-3863967
联系人: 熊老师
学校校园网址: http://www.nchu.jx.cn
招生办公室E-mail:zsbgs@niat.j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