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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国标代码:14059
  • 所在省市:福建 - 厦门市
  • 院校隶属:福建省教育厅
  • 院校层次:专科
  • 院校类型:综合
  • 招办电话:0592-5591111 5531111
  • 高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

招生章程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福建省相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国有资产控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招、具有独立建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059)。学校是事业单位,由国有企业厦门建发集团(《财富》世界五百强排名第148位)、联发集团(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2022年位列第33位)支持办学。

学校着力打造“一个核心”即软件和信息服务,“三大产业链”即电子信息产业链、文化创意产业链、现代服务业链。学校设有软件工程学院、数字创意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3个二级学院,构建软件技术专业群、人工智能专业群、数字媒体专业群、设计艺术专业群、电子商务专业群、智能财经专业群等6个特色专业群,形成了以软件信息大类专业为主,动漫制作、艺术设计、电子商务、财经等大类专业为辅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学校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质量工程建设成果丰硕。先后获得省级高水平专业群1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项、省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2个、市省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3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市级高职高水平专业建设项目3个、市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示范性生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个、市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立项建设项目1个、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培育项目1个、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1个、省级产业学院试点1个。学校被授予福建省软件适用人材重点培训基地。2021年厦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大学生联赛(乙组)冠军,2022年羽毛球队在省运会比赛中获男子单打冠军、男子双打亚军,2023年男子篮球队荣获第25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三级联赛(福建基层赛)冠军。

学校拥有一支教育观念新、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以上的占75 %以上,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占80 %以上,“双师”型教师占70 %以上。其中8名教师被聘为省教育评估专家,7人为省级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

学校近年来相继荣获福建省第十届、第十一届“文明学校”,福建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诚信教育进校园先进单位”,福建省“诚实守信示范单位”,厦门市“5A级平安校园”和厦门市“绿色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秉持“爱校如家,育生如子”的教育理念,践行“德才兼备,学做一体”的校训,坚持职业教育的实用型和职业性,坚持产学合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开展学生技能(设计、作品)竞赛(展示)活动,形成项目促教、竞赛促学、以赛代考的人才培养机制,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人人皆可成才。多年来学生一直积极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各类比赛获奖140多项,获全国、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05项,成绩列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将充分运用体制机制和国有企业厦门建发集团、联发集团的资源优势,坚持改革创新、内涵建设、特色发展,不断增强办学治校能力,努力将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升到一个全新的层次。

三、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监督2023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录取规则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 福建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招生省份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

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属地考试院投档分依次录取。

3.已实施新高考政策的省份,所有科目组均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模式和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未实施新高考政策的省份,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的投档模式和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4.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本院将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6.录取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省考试院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并保持手机畅通,我院将尽可能通过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考生加强沟通联系。经省考试院核准,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7.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最新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各省有关部门的政策为准。

五、收费标准

2023年我校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开学时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

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招生办网址:http://zs.xmist.edu.cn,学校网址:http://www.xmist.edu.cn ,微信公众号: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咨询热线:0592-5591111、5531111,招生咨询QQ: 1365418647,招生办传真:0592-6276719,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779。

八、本章程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则: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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