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7年
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7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7人,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0692.93万元,图书87.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语种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 业 名 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0801 |
自动化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0703 |
通信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0404 |
冶金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1201 |
测绘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1501 |
采矿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70302 |
应用化学 |
四年 |
理学 |
理学 |
082502 |
环境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1302 |
制药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120502 |
档案学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050102 |
汉语言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050303 |
广告学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130402 |
绘画 |
四年 |
艺术学 |
艺术学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艺术学 |
艺术学 |
130201 |
音乐表演 |
四年 |
艺术学 |
艺术学 |
040107 |
小学教育 |
四年 |
教育学 |
教育学 |
071002 |
生物技术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80208 |
汽车服务工程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081102 |
制药工程 |
两年 |
工学 |
工学 |
110203 |
会计学 |
两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08060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两年 |
工学 |
工学 |
081001 |
土木工程 |
两年 |
工学 |
工学 |
58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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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303 |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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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10 |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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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04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
|
5802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
|
580203 |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
|
580204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
|
550102 |
冶金技术 |
三年 |
|
|
550105 |
材料工程技术 |
三年 |
|
|
580107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三年 |
|
|
540302 |
金属矿开采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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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0601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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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08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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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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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三年 |
|
|
530304 |
中药制药技术 |
三年 |
|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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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2 |
市场开发与营销 |
三年 |
|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5000元/学年;白川奖学金: 2000元/年.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助学具体措施: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学校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对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安排专业;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安排专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外,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分数、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分数)。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6、艺术类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录取办法:
(1)艺术类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辽宁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按专业成绩的2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0分。
(2)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须达到本省该批次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情况下,按照本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414-5861113,024-45689339,电子邮箱:lkyzjc@126.com,学校网址: http://www.lnist.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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